當親情成為詛咒,陷入照顧的泥沼時!【失控的照護】讀後感

失控的照護
失控的照護,以長照為主題的寫實小說

書籍介紹

書籍介紹:失控的照護

作者:葉真中顕

譯者:張宇心

出版社:天培文化有限公司

出版日期:2015/04

長期照護:任誰都逃避不了的問題

從書名就知道,這是一本以「長期照護」為主題的小說,雖然是虛構的故事,但類似的長照困境、甚至長照悲劇,卻真實地發生在社會的各個角落,而且遠比故事更令人感到無助與憂傷。

我跟老婆沒有小孩,有時候會開玩笑地跟她說:「等我老了,不能走路的時候,你要記得推我出去曬太陽呀!」她就回我說:「你那麼重,我才推不動,我比較想要你來推我」。可是,如果到時候我們倆都不能走路了呢?我們有足夠的錢來維持生活嗎?還是能夠去住安養院?政府會有足夠的資源照顧我們嗎?雖然,自己離老年還有20幾年,也可能健健康康的,不一定會失能或臥床,面對不確定的未來總有一層隱憂。

嗯…還是先回到書中好了…

故事一開始是審判的現場,現場的人都在等著法官宣判的結果,這是自戰後以來,受害人數最多的連續殺人事件,而受害人清一色都是重度失能的老人,他們的家人也因照顧瀕臨崩潰邊緣~~

接下來在故事的不同場景中,作者試圖傳達有關長期照護的三個重要議題!

令人喘不過氣的負擔

場景回到審判的前五年,這個時候除了兇手,還沒有人注意到這起連續殺人案。

一個平凡的家庭,單親媽媽除了照顧六歲的孩子外,還要照顧自己已經70幾歲患有失智症的母親。

白天獨力照顧母親,只能趁晚上母親休息後,才能帶著孩子外出兼差,憑著責任感與對於家人羈絆,全心將自己奉獻給家人,只能不斷告訴自己說,我不辛苦,過去母親也是無怨無悔的照顧我、扶養我。

現在母親生病了,就是我回報的時候了。母親的依賴,不就代表我也有被需要的時候,不就代表我存在的價值嗎?憑著這樣不切實際的自我安慰,日復一日過著蠟燭兩頭燒的生活,這是羈絆還是詛咒?心裡想著這種生活能維持多久,要到什麼時候才會結束?是期盼母親早點死亡嗎?多惡毒的想法呀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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照護的壓力,讓人沒有一點喘氣的空間 圖/pexel

長照服務可以當作商品嗎?

另一個場景是在一個大型連鎖長照服務單位,其服務範圍遍及全國,服務內容包含居家服務及機構服務,一個家境富裕的兒子,要幫年邁的父親尋找合適的安養中心。

這家安養中心有專屬個人的空間、舒適宜人的環境,素質良好的照顧人員,依個人需要量身打造的照顧方式,確實是個安享天年的地方,只是費用不是一般人能夠負擔的。

有錢人有能力安排老後的照顧,一般人呢?窮人呢?他們怎麼辦?

在日本,長期照護採用長照保險,就像台灣的全民健保,全民納保,等到需要的時候,再憑給付的額度,到市場購買服務,不足之處,則由人民自行負擔;在台灣,目前的長照2.0則是以稅收為主要經費來源,服務對象依家庭收入及失能狀況分成不同的等級及補助比例,有需要的時候,再自己向政府或民間的服務單位申請服務,再由政府依補助比例付錢給服務單位,不足之處也是民眾自己負擔。

保險制跟給付制各有優缺,都是可行的福利政策,主要問題在於長照服務會不會因此逐漸商品化,讓服務在資本主義市場中,依自由經濟原則,讓民眾自行在其中找尋及購買。

依自由市場原則,固然可以將效率極大化,減少浪費,政府也樂得輕鬆,只要留意有沒有詐欺、違約的狀況,維持公平交易,保障消費權益即可。只是,現實社會中,一般民眾跟擁有專業及財富的公司相比,大多處於弱勢,要想公平對等地取得服務,只是一廂情願的想像。

如果長期照護是一項商品,那麼服務人員的親切問候、耐心照顧,可能不是真的關心你,而是為了錢,在燦爛笑容的背後都是錢堆砌出來的,服務的溫度不復存在,剩下的只有彼此的斤斤計較!但從這個面向看,其實也沒太大關係,能夠取得服務就好,能夠把照顧做好就好,做這個工作,誰不是為了混一口飯吃!

嚴重的問題是,供需是否合理,能否滿足失能者的需求?如果我是公司,一定是一股腦去做有賺頭又輕鬆的服務,那種又累又難賺的就乏人問津。然後一直推銷這些服務,灌輸給民眾,你需要的就是這個,不斷鼓勵消費,塑造出有利公司的環境,長照市場上漸漸就會充斥著對公司有好處,對民眾不一定有用處的服務,就像那些垃圾食物、華而不實的商品、過一些莫名其妙的節日一樣。

民眾的需求不再是重點,公司能賺錢才重要,可以想像這樣的服務體系必然向公司傾斜,錢都他們賺去,剩下沒人要的,就全部推給政府,政府沒能力就又只得委託給民間單位,民間單位自然就敷衍敷衍,然後就亂成一團。

長期照護如果真的變成商品,那大家就得自求多福,張大眼睛,仔細貨比三家了,不過,前提是要買得起。

照顧
當長照成為商品,什麼才是需要的照顧? 圖/pexel

安樂死是謀殺還是解脫

這個場景轉到故事的後半段,兇手被抓到了,檢察官開始審訊,也開始曉以大義。

只是兇手不領情,認為自己是幫失能者解脫,拯救家庭脫離照護地獄,檢察官則以生命的神聖及人性的善良反擊,認為誰也沒有資格奪走其他人的生命,這裡就牽涉到「安樂死」的議題。

「安樂死」這個倫理議題,已經爭論好多年了,相信會繼續爭論好多年,同意的人會覺得個人擁有決定自己生死的權力,反對的則認為生命具有神聖性,無論誰也不能任意剝奪,而且生命無法挽回,如果反悔了呢?沒有對錯,端看個人選擇。

在對個人自主的尊重下,目前「病人自主權利法」及「安寧緩和醫療條例」都已經通過施行,算是向安樂死的方向靠近了一點點,在特定的狀況下,可以不做積極的維生治療,簡單說,病人的病況已到末期,醫療已經沒有效果,繼續治療只是增加病人的痛苦與資源的浪費,若病人同意,就可以用減少痛苦的照顧方式,讓他們在臨終前不要那麼痛苦,可以平靜離開,也減少家人的照顧負擔。

講到負擔,看起來除了倫理問題,也隱約有政治的考量,如果減少臥床人數,就可以減少長期照護的負擔,減省政府的開支,也釋放出照護所需的勞動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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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可以自願放棄生命嗎?一個沒有答案的問題 圖/pexel

結語:陷入照顧泥淖的下一步~繫起生命的羈絆

故事看似悲傷負面,但也有希望與光芒,場景到了故事的尾聲,單親媽媽在母親死後,生活慢慢恢復正常,也開始另一段感情,對象是一位年近60歲的小公司老闆,書中最後他們決定結婚,相守一生。

單親媽媽難道不怕老公未來臥床或是失智,而再度面臨照顧母親的痛苦嗎?

作者藉由單親媽媽說出這一段話:

羈絆,是一種詛咒,但儘管如此…

人必定還是得和其他人產生連結,然後活在這個世界上。我想一定沒有一個人可以不會麻煩到別人,自己一個人活著。

假設知道等在眼前的是地獄,人還是無法從相互的羈絆中逃離開來,這樣的話,就聯繫起來吧!至少,與所愛之人

就算不只是牽絆,而變成束縛;就算變成詛咒,也在所不惜。

緊緊相繫,繼續活著。

想到郁可唯路過人間的一段歌詞:

「路過人間 愛都有期限

天可憐見 心碎在所難免

以為痛過幾回 多了些修煉

路過人間 就懂得防衛

說來慚愧 人只要有機會 就又淪陷」

乍看之下,羈絆是自找苦吃,但其實是人的盼望,是生活的希望,也是陷入人生困境後的出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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想說說故事中的一個爆點,就是兇手原來是斯波宗典,而不是團啟司。

覺得有點是為了吸引目光,而不是故事的自然推展,其實,在故事中兇手是誰也不是什麼重點,兇手是團啟司同樣可以帶出後面的情節,刻意的反轉,讓人驚訝的成份少,反而是有點不解,卡住了一下。一開始還在想說斯波是共犯嗎?怎麼說話顛顛倒倒的,還反覆翻了一下,才看到原來斯波才是兇手,團啟司只是煙霧彈而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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